受超强台风“摩羯”影响,海南部分房屋破损倒塌,不少人家的门窗、家具家电、车辆等受损严重,居民更换需求激增。这些重整换新花费不小,根据近期发布的《海南省住房和公积金管理局关于住房公积金支持台风“摩羯”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通知》和《海南省加力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可以为消费者换新提供一定的补贴。这些补贴最高能申领多少?如何申领?一起来看!
日前,海南省住房和公积金管理局发布关于住房公积金支持台风“摩羯”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通知,支持海口、文昌、澄迈、临高及定安五个市县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支持该5个灾区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受损房屋的重建、修缮支出。
根据通知,在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受损房屋的重建、修缮支出方面,上述5个市县因台风影响造成房屋受损,并列入当地乡镇政府、街道办或农场认定的受损房屋名单范围且拥有房屋产权的缴存人,自受损房屋名单核准之日起3个月内,可通过“海易办”APP或各市县住房公积金服务窗口,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用于重建、修缮受损房屋。
提取标准额度按受损房屋建筑面积乘以每平方米1800元核定,最高不超过本人及配偶合计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3.房屋已列入当地政府、街道办或农场核准的受损名单。各市县住房公积金管理局与当地乡镇政府、街道办或农场对接获取受损房屋名单,无需申请人提供。
1.缴存人在本省有尚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须在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前提下,方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重建、修缮受损房屋。
2.本《通知》印发后,缴存人提交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需待各市县住房公积金管理局获取到核准的房屋受损名单后再予以审批。
对个人消费者在我省购买全屋智能产品(含系统和产品)、乳胶漆、家具(含床架、沙发、桌子、椅子、衣柜、床垫)、木地板、瓷砖、门窗、门锁、洁具(含浴缸、马桶、面盆、水龙头、花洒、拖布池、淋浴房等)、定制整体橱柜、灯具、窗帘、吊顶、按摩椅、轮椅、淋浴椅、坐便凳等16类家装家居及适老化产品给予一次性补贴。
个人消费者在参与补贴政策的企业门店购买符合条件的补贴产品,即可按产品销售价格的15%给予一次性补贴。每名消费者购买每类商品享受一次补贴,每类产品享受补贴额度不超过3000元。
消费者需在参与补贴活动的家居家装销售门店,购买符合条件的16类家装家居产品;消费者需提前下载并登录银联云闪付APP,在结算支付时点击银联云闪付APP左上角的“收付款”,出示付款码结算,即可享受补贴,无需领券、抢券。
相关门店的信息,已在海南省商务厅网站、银联云闪付APP-政府消费券-家装家居补贴活动专区上公布。
产品范围Ⅰ:2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冰箱(含冰柜)、洗衣机(含洗烘一体)、电视、空调(含中央空调)、电脑、热水器(含壁挂炉)、家用灶具(含集成灶)、吸油烟机等8类家电产品给予一次性换新补贴。
补贴标准为产品销售价格的15%,销售价格以在省内开具的发票含税价为准,每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一件,每件最高补贴2000元。对购买1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额外再给予产品销售价格5%的补贴。
产品范围Ⅱ:1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洗碗机、空气净化器、吸尘器、微波炉(含一体机)、电磁炉、电饭煲、电风扇(含空调扇)、净水机、扫(拖)地机器人、咖啡机、面包机等11类家电产品给予一次性换新补贴。
补贴标准为产品销售价格的20%,每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一次,每件最高补贴2000元。
采取“即付立减”方式进行补贴。消费者到参与补贴活动的家电销售门店,选购符合条件的家电产品后,在支付环节下载并登录银联云闪付APP,向商家出示付款码结算货款,系统将自动按成交额匹配补贴档次,一次性扣减相应补贴金额。
相关门店的信息,已在海南省商务厅网站、银联云闪付APP-政府消费券-家电补贴活动专区上公布。
自2024年7月25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对个人消费者交回在我省上牌的电动自行车旧车,并在我省电动自行车销售机构购买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新车的,给予一次性以旧换新补贴。
对个人消费者交回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旧车且购买铅酸蓄电池电动自行车新车的,给予定额补贴800元。对不属于上述定额补贴条件的,按照新车销售价格的20%给予补贴,最高补贴500元。
销售价格以在我省开具的发票含税价为准,每名消费者享受一次补贴,同一新车不重复补贴。
本次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的对象为交回个人名下电动自行车旧车并购买电动自行车新车的个人消费者。
交回电动自行车旧车和购买电动自行车新车均应在2024年7月25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不分先后顺序,可以先买新车,也可以先交回旧车;
购买的电动自行车新车应于2025年1月10日前在“海南省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系统”完成初次登记上牌。
补贴申请须由个人消费者发起,应于2024年8月30日至2025年1月15日期间进行申报,申请人可登录银联云闪付APP点击“政府消费券”标识进入“海南省政府消费券”专区进入“海南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进行申报,按申报平台系统提示信息上传申报材料,待审核通过后,补贴资金将直接发放至消费者所提供的银行账户。
个人消费者于2024年4月24日(含当日,下同)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在2011年6月30日(含当日)前注册登记的燃料种类为汽油的燃油乘用车、2013年6月30日(含当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乘用车和其他燃料类型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调整补贴标准,具体如下:
对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1.5万元。
申请方法:申请人可进入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界面,申请汽车报废更新补贴。
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个人消费者置换车辆取消旧车登记注册地限制,取消新车上牌地限制。同一辆新车不重复享受“国家报废购新”和“海南省汽车置换更新”补贴。
自2024年5月15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对个人消费者转让(不含变更登记和报废)2024年5月14日前注册登记在本人名下的乘用车,个人新购乘用车,新能源车购买日期应在2024年5月15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燃油车购买日期应在2024年7月25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并在海南省注册登记的企业购买乘用车新车,
凭在我省开具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按照“每转让一辆旧车并购买一辆新车可享受一次补贴”原则,根据购买新车金额(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含税价)给予个人消费者相应的一次性购车补贴。
注意:对2011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和2013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乘用车和其他燃料类型乘用车,高于国三(不含)排放标准的可以参加海南省置换更新。
在补贴申报时间方面,补贴申请须由个人消费者发起,应于2024年5月20日至2025年2月5日期间进行申报。
方式一:登录云闪付APP搜索“海南地区汽车补贴”小程序进入“海南汽车置换更新补贴”专区进行申领。
方式二:登录云闪付APP点击“政府消费券”标识进入“海南省政府消费券”专区进入“海南汽车置换更新补贴”进行申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