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四届全国脱贫地区优质特色粮油产品展销会的通知
时间:2024-08-20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总书记关于定点帮扶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继续大力实施消费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指导意见》部署要求,定于10月中旬在湖北武汉第六届中国粮食交易大会期间,举办第四届全国脱贫地区优质特色粮油产品展销会暨中央和国家机关定点帮扶县农副产品产销对接活动(以下简称展销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展销会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主办,国家广电总局为支持单位。

  10月18日至20日在武汉国际博览中心举办,展馆面积约8000平方米。10月15日至17日组展布展,10月20日下午撤展。

  (一)以省份为单位展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成效,现场展示销售2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832个脱贫县的优质特色粮油及农副产品,免费提供参展服务场地。

  (二)线上线下相结合,邀请粮食经销商、大中型商超、大专院校、餐饮连锁企业等单位洽谈、采购。

  (三)组织专场推介、直播带货等,推荐脱贫地区招商引资项目和特色产品;组织集中签约。

  有脱贫县的2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积极争取地方政府政策支持,配合做好参展单位推荐等工作;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局)负责做好参展单位报名、布展、撤展以及信息统计等组织工作。

  (一)筛选本地区脱贫县信誉良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具有地方特色、帮扶效果好的优质企业参展,推荐招商引资项目、特色产品和拟参加集中签约的产销对接成果。严格把关,坚决杜绝假冒伪劣产品进场。参展人员纳入团组统一管理。

  (二)按照时间节点有序推进工作:8月30日前,通过中国粮食交易大会统一报名渠道完成参展单位报名工作;9月10日前,报送项目投资推介及签约申请;大会举办期间,督促本省份参展企业及采购商,填报现场成交情况;11月30日前,报送签约落实和新增签约情况。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局)要将展销会作为大力实施消费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举措,强化协调配合,明确任务分工,具体责任落实到人,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二)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慈善机构等社会组织作用,积极组织大型粮油加工贸易企业、农批市场和连锁商超、电商平台等采购商参观洽谈。

  (三)要积极与省级广电部门对接,加强宣传推介,推广特色产品,营造良好氛围,推动形成政府、市场、社会协同推进的消费帮扶可持续发展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