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届中国杨凌农业高新科技成果博览会参展服务指南
时间:2024-07-18

  相关展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及标准,保证无假冒伪劣产品及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无危险品和其它有不安全因素的物品入场。

  (二)鉴于新冠疫情防控要求,会期参展的食品、农副产品等展品,只展示、销售预包装产品,不得现场分装,不现场制售,严禁组织现场品鉴活动;不展示、销售进口冷链食品。

  (三)为了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美国白蛾相关防控工作,遏制疫情扩散蔓延的势头,依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第5号公告,来自美国白蛾疫区企业严禁携带苗木参展;其他非疫区企业倡导以形象展示为主,可携带少量(5-10株)苗木样品参展。

  (四)严格按筹委会规定的要求开展布展、展示、撤展等工作,不提前或者拖延撤展,不倒卖展位,不售卖展品,不摆放与公司不相关的展品参展,开展期间自行管理展品及个人物品。

  (五)会期自觉服从筹委会工作人员管理,不占用其他展位或展馆公共区域进行任何宣传推广活动,不乱摆放,乱扔垃圾,确保良好的展览环境。展会期间,所有展位喇叭、音响全部控制在65分贝以内。

  (六)保证特装展位工程质量安全、用电安全、消防安全,定期排查安全隐患,并独立承担特装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单位营业执照、产品生产、经营许可证,肥料类项目提供肥料登记证;农作物类新品种提供品种审定证书;食品类项目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资质资料。

  展位费全款缴纳完成后,请于9月1日前参展人员登录农高会网站()自行办理(注:电子照片要求为五官清晰,竖版,宽600*高800像素,无边框,JPG格式,白色背景,大小在50-200KB之间,头部须占照片面积的2/3以上)。

  报到时在各自客户经理处领取,如有人员临时更换,可在报到处持身份证现场制证。参展证供参展人员使用,一人一证,不得转借他人使用,在使用过程中如有人证不一,工作人员现场没收。

  每个特装单位可以免费办理10张布/撤展证;超出的证件收取50元/张工本费。

  特装施工单位工作人员在办理完特装入场手续后,在相应展馆现场服务中心申请办理布/撤展证,到展商服务中心办理领取证件(C馆西侧一层)。特装施工人员需在布展、撤展时间段内持布/撤展证进入展馆进行展位施工搭建。

  注:参展商请于 2022 年 9 月 11 日- 14 日期间,携带参展确认书至展商服务中心报到,在展览局二楼财务处开具展位费发票后,在各自客户经理处领取参展 证、会刊票、水票、参展指南等,签字确认,领取报到确认书,完成报到,开始布展。

  1、不得在展馆地面(塑胶、网球场地)、标准展位的展板及铝料上钻、钉、刮、磨或刷油漆;

  2、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在展位以外区域张贴悬挂宣传品;展位内不得使用双面胶直接在展板上粘贴宣传品,如确实需要使用双面胶,必须以透明胶带作为中介物。

  3、不得自行接驳电线V动力电,需提前向展会部申请,并自备就近电箱到展位使用的电缆线。展会结束后根据机器功率及用电时间收取电费(1.5元/度)。

  5、严禁汽油、煤油、火药以及有毒、有害的化学品、易燃、易爆的腐蚀性物体进入展馆。

  6、禁止打火机、火柴、煤油灯、酒精灯、酒精炉、烹调用具、炉灶、压力容器等物品进入展馆。

  以上规定,如有展馆设施损坏,照价赔偿。(塑胶地面、网球场地每平方米按500元赔偿,不足一平方米的按一平方米计算;标准展板损坏每张200元)。

  根据陕西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关于进一步细化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举措的实施意见》的要求,所有参展人员均需完成如下基础健康排查:

  来陕前,做好自我健康状况监测,确认无发热、咳嗽、乏力、腹泻等症状方可来陕。

  来陕前需做好个人健康申报,并在手机端注册生成陕西一码通(生成流程:进入微信——扫描下表“一码通注册二维码”——填写个人相关信息——获取绑定个人陕西一码通二维码),健康信息申报应符合陕西省及杨凌示范区防疫联防联控指挥部有关规定和要求。

  近 10 天内有境外旅居史的人员、近 7 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区旅居史人员,均不允许参展参会。

  参加农高会的所有人员(工作人员、参展商及布撤展人员等)需主动出示48小时核酸阴性报告、行程码、健康码后方可进入展会现场。

  后续防疫相关具体信息和操作须知将另行发布,请留意相关通知。感谢您的配合!